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2023-12-26 09:18:21
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“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,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”,根据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文件第十一条规定,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,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”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。具体情况如下:
项目名称: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扩建项目
建设单位: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产业园A4-408室
一、工程建设基本情况
(一)建设地点、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
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产业园 A4-408 室,项目租赁苏州工业园区百诺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584平方米,建设年研发检测试剂盒 15000 份项目。
项目现有员工 22 人,实行一班制,每班 8 小时,年工作 250 天,年生产 2000小时。
(二)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
2023 年 7 月,中升太环境技术(江苏)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《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》, 2023 年7月18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的审批意见(项目编号:H20230175)。
项目于2023年8月起开工建设,2023年10月建设完成,欧宜检测认证服务(苏州)有限公司于2023 年11月20日-21日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,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监测结果(报告编号:OASIS2311060)于2023年12月编制完成“验收监测报告表”。
本项目在立项、建设、试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、违反或处罚记录等。
(三)投资情况
项目实际投资 10 万元人民币,其中环保投资 0.1 万元,占总投资的 1%。
(四)验收范围
本次验收范围为年研发检测试剂盒 15000 份。
二、工程变动情况
对照环评,项目无变动。
三、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
(一)废水
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公辅废水(纯水制备机),废水接入园区第二污水厂处理。
(二)废气
项目无废气产生和排放。
(三)噪声
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通风橱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,项目采取合理布局、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。
(四)固体废物
公司运行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物、实验室废液(900-047-49)及生活垃圾等。
其中危险废物实验室废物、实验室废液收集后委托中新和顺环保(江苏)有限公司处置(已提供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);
生活垃圾由出租方统一收集清运。
已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3 平方米。危废库已采取了防风、防雨、防晒、防渗漏等措施,配备照明设施、环保、消防等应急设施、视频监控等。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,张贴了各类危废的入库标识,建立了出入库台账,规范设置了信息公开标牌。
(五)其它环保措施
2022 年12月13日,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(登记编号:91320594MA1MB78W0G)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项目名称: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扩建项目
建设单位:东方伊诺(苏州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址: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产业园A4-408室
联系人:华工
电话:0512-67990356
邮箱:dfyn_hzq@163.com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;
(2)根据您掌握的情况,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/影响方面及程度;
(3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;
(4)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/影响程度;
(5)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;
(6)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,并简要说明原因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:
(1)通过Email方式
(2)直接打电话的方式
(3)写信的方式
五、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
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