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禄(苏州)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废弃物石灰减量化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2023-08-17 10:54:06

福禄(苏州)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废弃物石灰减量化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“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,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”,根据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文件第十一条规定,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,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”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。具体情况如下: 一、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:福禄(苏州)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废弃物石灰减量化项目 建设单位:福禄(苏州)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: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78号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:年处置废石灰280吨。 技改项目员工在现有员工中调剂,危废减量化处置年工作时间约80h。 二、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无变动。 三、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、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废水。 2、废气 混合废气采用集气管道和集气罩收集,收集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。 3、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混合设备、除尘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。项目采取建筑隔声、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产生和排放。 4、固体废弃物 废布袋由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处理(已提供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补充协议);收集的废粉尘回用于生产。 四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福禄(苏州)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: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78号 联系人及方式:陈经理;0512-62562258;roy.chen@ferro.com 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(1)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; (2)根据您掌握的情况,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/影响方面及程度; (3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; (4)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/影响程度; (5)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; (6)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,并简要说明原因。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: (1)通过Email方式 (2)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(3)写信的方式 七、公示时间:2023年8月17日-2023年9月13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。